Archive for the ‘须发代笔’ Category

多事之秋(一)

Monday, October 9th, 2006

漫步风中,丝丝细雨缠绕不休。岸边杨柳挥舞万千枝条,渴望触摸春的气息,奈何时已入秋,于是没落的绿色中总是带着一点点虚无的萧瑟。一路走来,竟然颇有些金戈铁马,一往无前的豪气。

一大片古式建筑就在这样的烟雨蒙蒙中星罗于易水之滨,与奇花异石相掩,无论如何也瞧不真切。此处数年前仍为平地,如今却凭空拔出一座五百多米的山来。本来易水极其灵秀,不随风惹雨,任由风雨飘零,不起涟漪,颇有明镜止水之意境。偏此山山势清奇险峻,虽然平地而起有些突兀,却也徒添了几分苍茫激进之感。如此山水想来原是格格不入,却在这些貌似毫无规律分布两者之间的建筑的调和下融为一处,山不再单是山,水也不再单是水。易水被引入这一大片建筑之中,八方纵合,穿流不息,仔细瞧去却又静如止水,仿佛承载了整个区域,暗合上善若水,利万物而不争之意。孤山独立于建筑与易水之间,苍立挺拔,暗合天道得一,一下便将所有宁静敲了个支离破碎,易水于是重新得以流转,建筑也似有了生命,一切都活了过来。

远处望时,见碧瓦青墙,云雾缭绕,尚只觉得出尘而已。待到近处一看,这些占地极广的建筑竟然已经简约奢华到了极致。稀稀落落数百建筑,外墙古朴典雅,与自然融为一体;屋檐靠外处有些镶边,却没有传统的装饰,只少数在其下雕刻了些许浮雕,栩栩如生;唯有窗户皆有双面镂空的花纹,细细看来竟无一相同。背山正对着易水的,是这里的主殿。四进的院落,每个院落又自成一体,有独立的花园和阁楼。正门上方挂了一幅无字匾额;前方路旁却立了一块半人高的石头,篆刻了”大道废”三个遒劲大字。

我一路行到主殿,却见数个僧侣打扮的人正拿着扫帚在门前清扫落叶。我走到其中一位面前,道:”大师……”他不待我说完,放下扫帚,双手合十,然后将左手往殿内一引,便不再理我。我心中更觉高深莫测,惴惴然入得大殿。

大殿之内竟然与外面的静谧出尘完全是两个世界。殿内偌大的空间由上到下分成四层,中间是一个直通殿顶的大厅,阳光直接从殿顶透明的玻璃中投射下来,将整个大殿内的黑暗驱散一空。无数人在大殿四层之间来回奔走,匆匆忙忙间,竟无一人停下来看我一眼。我立于殿心,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是好,待得片刻,只好寻一处虚掩的大门,蹑手蹑脚走了进去。

门内显然是个会议大厅,里三圈外三圈围了密密麻麻的人群,正中间两人此刻为了某事争论的面红耳赤。我摸着一处墙脚坐下,听了一会儿,觉得不解其意,便随意打量起周围的人来。这些人的焦点显然都在中间两人身上,随着其音量高低,他们或兴奋,或焦虑,或义愤填膺,或冷眼旁观,或跃跃欲试,或畏缩不前,千姿百态,不一而足。忽然间,一个坐在前排的男子引起了我的兴趣,他用手托着腮帮,双目似开似闭,仿佛对正在进行的争论丝毫不感兴趣。他虽算不上伟岸,浑身上下却透露着桀骜不驯的霸气,将他的身形生生拔高了数尺。此人坐在那里,与周围诸人格格不入,眉宇之间,竟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我只看了他一眼,他便似有所感应,转头向我望来。此时我才把他瞧个真切,他面如莹玉,脸如刀削,俊朗异常,唇边蓄了些胡渣,不觉邋遢,反而徒添不少英雄豪气。他双眼亮如星辰,隐隐有杀戮之气,却偏偏在锋芒尽露处有所收敛,去而有回。在他的凝望之下,我忍住移开目光的冲动,挤出一丝笑容,点头致意。他见我如此,竟有些讶然,但片刻后也微笑点头,算是回礼。

不久,争论似乎有了结果,中间两人一起走到那男子身前。
其中一人道:”事情还是要做,你怎么看?”
另一人显然此刻仍心有不甘,盯着那男子,脸上尽是讥讽鄙夷。
男子却毫不在意,淡淡道:”多久?”
后者抢道:”三天!”
男子想了想,道:”所以三天之内做完就成功,做不完就失败。好,够简单,我喜欢。”
前者闻言喜道:”你的意思是……”
男子道:”大后天早上请我吃早饭。”说完便转身向门外走去。
前者急声问:”需要多少人手帮忙?”
男子头也不会,伸手指了指我,”让他陪我去就行了。”
大厅内响起一片唏嘘议论之声。虽然我尚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情,却也知道此刻大厅内不是久留之地,便起身跟着那个男子走了出去。

骡子、事业与爱情三部曲之二

关于偶像

Tuesday, February 21st, 2006

偶像来源于对美好事物的偏执,来源于空虚寂寞间心灵寄托的需要。
 
我忽然冒出这么一句不伦不类的话,是因为从前的语文老师告诉我写东西要开门见山直接点题,至于怎么点我却是一直找不着北。不过我个人认为,最好是玄之又玄,让人完全摸不着头脑就对了。所以当别人告诉我他看懂了我写的东西的时候,我总是会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据说这样的我很有些神秘感。然而实际上我只是在好奇他到底懂得了什么东西。但是你知道的,文盲总是会通过沉默掩饰自己的无知,所以我只好忍住不问,这个过程颇有些艰辛,就像便秘的时候,空有满腹经纶,却无从得出,最后只好把这份心情表现在脸上。大部分人习惯在这个时候皱起眉头,但对于我来说,却喜欢将嘴角微微的翘起…
 
我相信大家小时候都有过偶像,比如我以前就很fan小学门口卖油炸串的大妈,因为她不但可以每天以油炸串为食,而且还和那些自以为是的认为油炸出来的隔夜东西很不卫生的多事父母大打出手。她在捍卫我们的尊严,我想,凭什么我对嘴和胃这两个器官的喜好要由别人来左右,后来我才明白,我的这个行为叫做捍卫身体完整,个人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只可惜那时的我不懂得这些大道理,我买油炸串的行为总要为家人所诟病,而我也不知道怎样去辩解,于是我只好崇拜起那个彪悍的大妇来。由此大家可以知道,虽然我的童年貌似很乖,但是内心却在崇尚暴力。
这个偶像的形成和破灭都很迅速。有一天她终于因为过多的满足嘴的欲望,胃彻底与大脑决裂,并且拒绝一切可能的谈判。当然在大妇花大价钱找了个穿白大褂的凶徒戳了胃好几刀之后,它开始有所收敛,但是她也从此不敢过度的放纵自己的嘴。从她身边不再围绕着阵阵油炸串香味的那天开始,我也领悟到所有的偶像都是靠不住的。
 
偶像不再,但是些许崇拜和羡慕始终是有的,并且趋于多样化。比如我习惯每天睡到中午之后,我就忽然发现我是那么的羡慕猪这种可爱的动物,为此我甚至爱屋及乌到yuxi。可惜我每次亲切的称呼她为猪的时候,总会被她误解,以为我在骂她;于是我只好告诉她,里面只有不到一半的情感是骂她,又有不到一半是在羡慕她,剩下的些许却是借此机会侮辱一下猪。
 
尚拥有偶像的人总会在某些方面展现偏执,比如susie就会因为我打出肘臂长这样的字而拿东西丢我。可是明白事理的人都知道,打出什么样的字不是由我来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当时我用的输入法和打字的前后顺序,肘臂长也很有可能是轴币厂或者粥鼻敞。当然也有人会质问我为什么不选一下字,问题是你觉得让一个恨不得搞只猪的雕像供奉起来的人不要懒惰现实吗?不管怎么样这个故事告诉大家,我真的很懒,还有就是susie拿得动的东西通常都不贵。
于此相比,没有偶像的人们总能迅速健康的接受负面消息,甚至还很有些幸灾乐祸。其实喜欢艺术,崇尚别人的某项成果,只要具体到事情就好了,为什么非要把人联系在里面。可是偏偏就有人编一堆故事告诉人们牛顿是个谦虚好学的人,或者有人非要别人出报告证明李宇春真的符合超女的参赛资格…
 
诚然,我们对于美好事物总会有所执着。如果有一天有人跑过来跟我说yuxi不只是长得像人,而sabrina实际上喜欢女人的时候,我一定会遗憾为什么听到的消息不是bohr只是长得不像猪,而titi也不只是喜欢女人。在这个所有人都穿得人模狗样的年代里,我们总会费心力为身边的朋友找些这样那样的优点,一个长相丑陋,并且内心不怎么善良的人甚至似乎没有在这个世界存活的必要了。为此我那些狗模人样的朋友们总是很体贴的告诉我,去死吧。可惜他们的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因为我一直很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虽然不会因为有我而变得更好,但至少不会因为有我而变得更坏。当然,有朋友曾经试着说服我,结果却被我用一杯垃圾速食店的奶昔封住了嘴,并且吃完后,她信誓旦旦的告诉我这个世界除了黑和白,还有灰色;除了美和丑,还有我这种东西。从此我开始明白,即使是速食店也是有好吃的东西的,另外有些时候少少的一点钱都会胜过千言万语。
 
以上说了这么多,仿佛拥有偶像是很天真浪漫的少儿情怀,其实正好相反,拥有偶像是真正成熟的象征。
相信大家都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当你做一个决定的时候,总有朋友怀着各种目的跳出来告诉你,事情不应该是这样这样,而应该是那样那样,这种时候通常我们都要费很多的唇舌,一点一点的把自己的想法和他沟通,而很多时候,在经过了长时间的会晤之后,他会斜着眼睛,从鼻子里面哼一声,然后从牙缝里面蹦出一句,随便吧。
其实这种时候是偶像派用场的大好机会,你可以告诉他们,你有个偶像是某某,当年他就是在这种时候,做了这样的决定,并且取得了成功。于是,不出意外的话,后面的话题就是你的朋友开始不遗余力的批判你的偶像,而剩下你所要做的就是很有礼貌的嗯嗯啊啊,也对,有点道理,不错不错。特别是对于那些所谓有事业有追求的人来说,11点之后总是要回去睡觉的,不管是为了工作还是为了皮肤,所以当他骂了个酣畅淋漓,完全忘记此行目的的同时,你却轻易坚守了你的决定。虽然整个过程里,你的偶像受到了辱骂,但是既然你已经不再崇拜你的偶像了,那拿出来骂骂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也听不见,不是吗?
 
好了,写了这么多,我也累了,可是,你,懂了吗?

我是骡子

Tuesday, January 24th, 2006

我写东西有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喜欢用第一人称。这使得我每次不得不为了骨子里面一些变态无聊的想法而作些很无趣的事情,比如说脱了裤子跑去晒太阳或者半夜爬到房顶数星星,然后没事又变个狼人什么的,这对于无辜的我来说,实在很是一种灾难。当然我讨厌这么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每次写完之后都不知道这个被称为我的物体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感到迷失。于是我总想着应该给人物起个正常一点的名字,好像阿猫阿狗之类的,就算即使是鱼脖、鱼鳔、鱼夹,须撑着、应该饿着,胃很烦这样诡异的名字也总比用一个简单的我要来的好。可惜的是当我打开电脑之后,依然跟往常一样,完全想不出什么像样的名字,于是只好继续让我再出去溜达。

来过北京的人都知道北京的腊月天气寒冷,虽然很多南方来的人反而觉得这里比较暖和,但那只是因为北方天气干燥,而且室内有暖气,能将一丝丝的寒意驱逐。可惜即使是最强壮的老鼠,吃了过多当代最畅销的老鼠药,也一样会被撑死。所以如果在北京的大街上呆久了,当寒风最终穿越重重衣物,成功亲吻了你赤裸胸膛的时候,你恐怕就不只是哆嗦那么一两下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这样的天气里,人们大多愿意呆在家里给物业贡献暖气费,当然也有些例外的,比如人才市场门口的那一大坨的人。印象里,人才市场往往都是一个很雄伟的地方,宽阔的大堂里面基本上连柱子都没有几根,这倒不是因为设计师为了展现自己的数学天分,而是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柱子粗的像欧巴桑的大腿,也是会被来这里的人群瞬间挤破,所以他们,基本上,没有选择。

对于这样的场面,理论上我应该先用华丽的词藻赞扬一番的,好歹让大家明白国家的栋梁们是如何为了寻求一份为国家做贡献的机会而生死相继,但是奈何我是个非常不会描写的文盲,于是我只好告诉大家人才市场很大,门口的人也很多,当然也因为人太多了,很多妹妹的脸都被挤得变了形,所以我很难看出来到底有多少是美女多少是恐龙,这很大程度上剥夺了我在这样环境里面唯一的乐趣,于是我只好百无聊赖的在那里瞎等。

在我几乎已经睡着的时候,人才市场的门终于打开了,我迷茫中睁开双眼,发现居然已经身处人才市场的大厅。我随着人潮人浪,上下颠簸,盲目的东张西望。一个满脸麻子的大汉忽然伸手把我从人群里面提了出来,他瞄了我两眼,用公鸭一般的嗓子开口问道:”卖吗?”
我赶紧点头,”卖,卖。”
他抬出一个天平,”多少钱一斤?”
我咽了口口水,忽然发现自己对行情的了解实在是太少,只好试探着问:”一般多少钱?”
“本科5毛,专科4毛,硕士不要。”
“啊?可是我是硕士……”
“硕士?男的可以当本科来卖。”
“我想再转转,看看有没有要硕士的”,我颤颤悠悠的回答。
“哼”,大汉直接用鼻孔把气出在我的脸上,也不见他怎么动作,我又回到了人群中,继续跟着人浪上下起伏。

我不记得后来又过了多久,只记得我不停的被人从人堆里提出来称,然后讨价还价,然后又被无情的丢回到人堆中去。其间很多人因为长得白,貌似健壮,于是幸运的被人买走了,但是人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更多的人陆续的挤进了大门。我的心里价位从6毛变成了5毛,之后是4毛、3毛;同时也开始痛恨自己读书的时候太过于用功,而导致身材消瘦,即使是多长1斤也是3毛钱呢,我不停想着;当然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隐瞒我硕士的身份,开始用本科毕业证,甚至是高中毕业证来找寻买家,至少那个脸上完全看不见眼睛的大妈告诉我泥瓦匠连专科毕业的都是不要的。不管怎么样,人才市场让我亲身感受到了中国毕业生就业的压力,到后来我已经顾不得紧贴我后背的到底是女人丰满的胸脯还是男人健壮的大腿,甚至我也完全不理睬从我身上踩过去的到底是哪个白痴的脚,只知道跌倒了赶紧匍匐着赶往下一家。

事情总有转机的时候,终于一个和蔼可亲的大爷把我召唤到了跟前。他俏皮的看着我,笑道:”还没有卖掉吧?”
我毕恭毕敬的回答,”是。”
“什么价呢?”
“2毛5,不带讲价的。”
“成交”,大爷很是爽快。而我却是一阵肉痛,经验告诉我,说少了,哪里有那么爽快的,刚才那个美丽漂亮的女孩子还为了每天中午的午餐是提供筷子还是手抓和我争执了很久。
老爷子看出我的疑惑,悠然道:”价钱我可以翻倍,但是我希望你明白,我们要的不是人。”
“哦,那你们要什么?”
“骡子!”
说实话,我对骡子并没有太多的了解,隐约中的概念是愚笨、孤独、无知、被阉割、没有性。而除了最后两点,我倒是觉得其余的都是我的代名词,当然,不管怎么看,我都是很好色的,但是谁也不会在意一只被阉割的好色的骡子,不是吗?

当我毫不犹豫地签下卖身契,走出人才市场的时候,我竟然觉得天空是如此的蔚蓝,虽然我已经成为了一只骡子。我深深吸了口气感慨半天才想起来,我还不知道我将来要干什么,于是只好跑回去问老爷子。老爷子笑呵呵的告诉我,我的头衔是软件工程师,当然这是唬人的,正常一点的名字应该是程序员。我心满意足,至少我已经把自己卖掉了,而且还知道了自己将来工作的名字。我有事情做了,呵呵,我开心地告诉我自己。

骡子、事业与爱情三部曲之一

PS:飞机误点,无聊yy,宣泄最近耳濡目染的一些怨念,任何人和物体切莫对号入座,否则后果自负;
PS2:以上非此地无银三百两。

舒四

Thursday, July 28th, 2005

舒四娘原来给舒四起的名字叫舒适,但舒大嫌这个名字略没有创意,加上自己的名字叫舒达,所以自从舒适出生以来就一直叫他舒四,同时也开始管自己叫舒大。最惨的其实是舒四他妈,从此忽然变成了舒四娘,搞得别人经常误会她和舒大的关系。不时有好事者羡慕的说,“真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大的孩子了”;或者认识了很久的朋友却忽然问道,“怎么都没有见过你的先生啊”,当然最尴尬的是那个时候舒大还正好陪在舒四娘的身边。这种误会其实是很没有根据的,因为基本上舒四娘看起来怎么样都要比舒大年轻很多,但是奈何舒大为人实在是太过于好动,并且经常和年轻一辈混在一起,平时和舒四那帮小鬼聊起天来更绝对像是兄弟,于是大多数人以为舒大的皱纹和大肚子基本上只是烟酒过度的结果,而舒四娘则是因为保养有道。

扯远了,其实关于舒四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基本上就一个长得比较猥琐,并且极其好色的人物。舒四上初中的时候还比较老实,但到了高中,从舒大那里继承来的疯疯癫癫的个性就忽然全部凸现出来。在这个讲求个性的时代,这样子的人物显然应该会受到极大的欢迎,可惜舒四是个例外,因为他的好色让学校的女老师都有点心惊胆战,更因为舒四有孤九和萧十三这两个比他更有吸引力的朋友。孤九不管是在运动会上还是在辩论比赛上都能让学校的女生疯狂的尖叫,而孤九这个时候只会淡然一笑,然后轻轻的挥挥手,居说这个样子的他更能让女生尖叫。但是比起孤九,女生们实际上背后议论的话题更多的是关于萧十三,因为他不仅考试动不动就领先第二名40分,而且他上课从来都在睡觉,考试永远迟到。这些都还不算,最重要的是他很少说话,有一次学校领导让他介绍学习经验,他上去后只说了一句话,“好好学习,散会”,从此学校领导再也没有叨扰过他的清静。因为那天是4月4日,所以舒四就把这个事件叫做“四四战役”,并且很鼓励那些不太想被学校抓出来耍猴戏的后辈们学习。不管怎么样孤九和萧十三都是风云一时的人物,可惜孤九天生孤傲,萧十三则太过于神秘,所以他们虽然名噪一时,却颇有点脱离群众。当然,如果说他们还有真正的朋友的话,那就是舒四。认识这两个朋友给舒四带来了名声,因为舒四耳朵特别好,所以经常可以听到有女生在背后这样说,“喏,那个就是舒四,据说他和萧十三”,当然也可能是孤九,“很熟,我们让他帮忙带一封信吧”。

然而经历过正常高中生活的人都知道,我这么说显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有一点可以保证,这三个人确实是那一届的铁三角,文有萧十三,武有孤九,至于舒四我就不知道有什么了,值得一提的也许只有他认识学校里至少一半的学生,当然这主要归功于他很乐意帮女生给孤九和萧十三带信,虽然他从来不保证有多少信会到他们手上。

其实这样贬低舒四很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因为实际上当时学校有三大学霸,那就是萧十三、舒四和颜五,只不过萧十三实在太变态,以至于没有人关心剩下的那两个人。舒四有一次问萧十三,为什么他这么变态;萧十三告诉舒四,因为他觉得身边的女生都很聒噪,没有一个能引起他的兴趣。舒四于是恍然大悟,意味深长地叹道,原来是葵花宝典啊。虽然萧十三嘴上这么说,但是舒四知道其实有一个女生经常会引起萧十三的注意,然而这不是因为她宁静的像湖边轻舞的杨柳,而是因为她太聒噪。舒四一直怀疑萧十三之所以会冒出聒噪这个词也完全是因为她,而她才是萧十三真正的葵花宝典,可惜萧十三一直没有承认过,所以舒四也只好当作自己不知道。

这本葵花宝典有一个名字,叫做如花。如花其实本来被他们叫做花魁的,因为她是学校公认的校花,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在那个所有女生都穿得像个抹布的年代,如花却偏偏要吊带、短裙加上高筒靴。这很让学校的男生们想入非非,从而把她的娇艳和颜五的淡雅相提并论。如花和颜五如同孤九和萧十三一样,名噪一时却无人敢采撷。于是她们也一样有了一个猥琐又好色的朋友,舒四。于是我们可以知道舒四的广阔的交际网还要归功于他也很乐意帮男生给如花和颜五带信,虽然那些信直接就进了垃圾桶。

这样的五个人聚在一起,当然要发生什么事情,可惜这些事情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高考过后,五个人都来到了京城的某所据说排名比较靠前,在世界上也有些影响力的高等学府。萧十三、舒四和颜五当然是用实力考进去,孤九则是因为拿了太多的这个那个奖项,申报志愿的那一天,他用大箱子装了所有的奖状奖杯,然后跑到招生的老师那里一通演讲,不到一刻钟就把老师彻底征服了,还留了一个比较好的管理学的专业给他。关于如花则更有意思,当时萧十三以近乎满分的成绩荣登榜首,招生老师找到萧十三,想拉拢他去那所高校,结果萧十三只开出一个条件,那就是如花也必须同时录取,招生老师愣了很久,大概觉得这个买一送一的买卖不怎么合算,最后说了一句“那算了”,然后就跑了。结果他回去才知道如花是花某人的后代,并且花某人已经放话出来如花一定要进那所高校。于是那个可怜的招生老师又只好跑去找如花,可是如花告诉他,萧十三去了她才去。最后那个招生老师在萧家求了好几天,幸好萧十三没有太过于危难他,耍够了也就半推半就的答应了。就这样五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这五个人呆在一个大学里,当然会接着发生一些事情。可惜这也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故事开始的那一天,他们已经从大学毕业。舒四和萧十三继续留在学校攻读研究生,当然这要感谢外国经济的萧条;颜五虽然申请到外国的牛学,最后却倒在了签证官的脚下,这恐怕要感谢签证可怕的死亡率了,于是只好在京城找了份工作;孤九从大三开始已经在政府部门兼职,毕业后顺理成章的进入政府的怀抱;如花则在京城买了套别墅,然后窝在家里扬言要开始文学创作。

哦,忘了提一句,那个时候如花和萧十三已经分手,虽然萧十三最后为了如花选择了留在国内;孤九和颜五则已经共同经历了五年的爱情生活,风雨同路;舒四依旧是那只孤独好色的狼,虽然大学期间也曾有过一个很不错的女朋友,可惜没到大学毕业就分手了,据舒四自己说是因为谢七觉得他太帅了没有安全感,当然有多少人相信他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完了,本来想写舒四的,怎么把谁都扯进来了!

数星星

Tuesday, March 29th, 2005

像我这样一个算术强人,当然不介意数星星,并且曾经也有过把天上的星星都数完的伟大抱负。可惜现在呆的这个地方实在是看不到星星,于是只好暂时搁置童年时候的理想。记得最近的一次数星星,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当时因为快大学毕业,几个同学相约了去喝些酒,而那些越有感慨的越是醉得快,而我偏偏最没有感慨,于是只好扶着最有感慨的回学校。走到半路,他忽然摸着马路崖子不肯走了,非要在那里数星星,我扛不动他,只好陪着他在那里犯傻。虽然他一口气数到了五千多,其实却一直在重复八颗所谓的星星,而这八颗星星里面,除了一颗我不能确定之外,四颗是路灯,一颗是电视塔,一颗是飞机,最后一颗则是他自己手机的信号灯。那天晚上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个噩梦,看着天快亮了,最后我只好把他打晕,然后拖着回学校。
这个朋友最近仍然有见到,前几天还在msn上抱怨为什么我的blog上从来不写他的事情,我只好告诉他,如果他同意我把读书的时候有一次他拉肚子没有手纸,于是拿了两张十元钱和一张五元钱的钞票去擦屁股的事情写出来,我就以后每天写他的事情。结果他狠狠的告诉我,他很后悔认识我这样的朋友,而且我的文字只能靠露屁股变成狼人的幻想来吸引眼球。可他却不知道我更后悔认识他,要知道那次他拿去擦屁股的钱其实都是我的,即使到现在也没有还过,而在下面的文字里我不会提到屁股、狼,甚至是那个一起住了五年的朋友。

记得小时候在老家,路上没有路灯,只有星星。所以在我的理想中,除了把星星都数完之外,还一直希望能够有一天,骑着白马,挥舞长鞭,驰骋如电,从天上一颗星星跑到另一颗星星,就这样一颗一颗的跑。这个愿望在小时候特别的强烈,但我最大程度上也只能用三轮车代替白马,然后从一个巷口冲到另一个巷口。三轮车是小时候一个玩伴的老爸的,每次他老爸喝得醉醺醺的,我们就会偷那辆三轮车出来玩。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辆三轮车最奇妙的地方在于不用踩脚踏板就能动,即使它的速度慢的像蜗牛。我们觉得三轮车颇酷,在家门口的小巷子里爽了几把之后,就骑上了大街。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并且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长大后我才知道那种眼神叫做怜悯,因为那辆三轮车是专门用来给残疾人骑的。所以当我们从车上蹦蹦跳跳的下来,就被人一把抓住,然后一通教育,最后被所谓的城管或者是职责相当的戴红袖章的人押送回家。玩伴的老爸那天被罚了上千块钱,三轮车也被拖走了,因为城管送我们回家的时候顺便查到他冒名使用残疾人的专用三轮车上路载客拉生意。为此我内疚了很久,因为我从此丧失了骑三轮车上路耍酷的机会。可是你要知道当时我的年纪还小,心智尚不成熟,而所有事情的起因只是我们觉得口渴,想吃一根五毛钱的冰棍而已。如果我那时候就有现在的智慧,我一定会找一个样子看起来比较和善且领着女朋友的男人,然后颤颤悠悠的递出五毛钱,让他帮我买一块五元钱的雪糕。

说起这个小时候的玩伴,我回家过年的时候偶尔还会聚到一起。最开始重新联络是很多年之后,他忽然打电话给我,聊了一会儿,我们就出去吃饭了。其实那个时候我完全不记得他是谁,我之所以和他出去吃饭,是因为他告诉我他们家附近的酒店早上到了三尾新鲜的东星斑,并且那里的鲍汁鱼翅味道真的不错,而最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他请客。不过那天我们没有吃上东星斑,那个所谓的鲍汁鱼翅实际上就等于鸡汤粉丝。离开酒店之前我偷瞄了一下菜单,鲍汁鱼翅一碗才十元钱,于是我更加坚信他请我来之前已经确定过东星斑连骨头都卖完了。那顿饭唯一的收获是我终于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中挖出了对面这个人在我脑中深处的回忆。不管怎么样,那天是我提议吃冰棍的,所以我实在该为他童年的三轮车负些责任,如果我不是在他买完单之后才看见那两碗鸡汤粉丝的价格,也许当时我就掏钱请客了。

再后来他终于请我吃上了东星斑和鲍汁鱼翅,因为他比当初有钱了。据他的说法,上一次我们聚完之后他就跑到意大利,在中餐馆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干活。四年之后觉得自己长大了,于是就跑回来找他老爸要了第一桶金,然后自己跑到法国开餐馆,现在也总算有点熬出头了。我于是问他,是不是那四年的工作让他学到了开餐馆的经验和运作方式。他愣了半天,说,当时他每天只忙着端盘子洗碗烧菜,连客人长什么样都来不及看,哪里还能关心餐馆应该怎么开的。
那天晚上他请我进了雅间,要了满桌的菜,还拿出他存在酒店的红酒。酒足饭饱之际,他问我,现在是应该买个市中心的别墅,然后一辆BMW745i,还是应该买个市郊的别墅,然后一辆BenzS600。我告诉他,应该买个市中心200平米左右的房子,然后买100辆奥拓,雇100个司机,每次出门都100辆同时上街,一会儿排成S字,一会儿排成B字。他想了想说,奥拓太小,不如买现代,100辆太多,50辆比较合理,上街的时候一会儿排成S字,一会儿排成G字。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我,应该娶那个我见过的模特还是另一个在什么歌舞团的歌唱演员,模特的身材我见过,确实是非常的火辣,但是他说那个歌者却是异常的漂亮和一副天籁的嗓子。我迟疑了很久,问他,既然他只能选一个,能不能把剩下的那个给我。他说,让他想想。
谈话自此沉寂下去,于是我只好拼命的喝酒吃东西,而他只是坐在那边对着窗户发呆。当我已经快举不动筷子的时候,他忽然转过头,说他还是做不了决定。我问他是关于房子汽车还是关于老婆。他说,你傻啊,当然是老婆啊。不管怎么样,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两件事:一个人要想变得有钱一定要先非常努力一段时间,但后来你之所以变得有钱,其实却和你开始的努力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还有就是有钱人从来不会真正担心该怎么花钱,而只会担心该娶漂亮的老婆还是身材好的老婆,也就是说我们穷的时候可以泡妞,却应该等到有钱的时候再考虑结婚。

那天晚上回来之后我很感概,因为那顿饭足够我在食堂吃上半年,而在他考虑买什么房子买什么车的时候,我却在考虑中午应该吃实心的馒头还是夹馅的包子。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在他考虑要不要从此每天晚上只陪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我却每天晚上还只能抱着冰冷的枕头睡觉。其实说到这里,大家都应该知道我又想起了我们实验室唯一的那个女生,但很多人却还不知道这个女生已经由我的梦想变成了幻想。通俗一点的说,我已经被拒了,而且还是好多次。拒绝的方式也从开始的“你真的是一个好人”到后来的举着凳子,瞪大眼睛,大吼一声“竖子安敢”。很难用言语描述那种气势,基本上换到三国时代的长坂坡,然后画上眉毛贴上胡子,一个俏张飞的形象就很活灵活现了。
我很想说我失恋了,但实际上这样说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从来的得到过,又怎么能失去呢,充其量只能说我被拒恋了,但是因为从来没有这个说法,所以我也只好不这么说了。虽然我看起来比较色,见到美女都会盯着看,但其实我被拒恋的次数并不算多,那是因为我身边除了那个打扮得像男人的女人,就真的只剩下男人了。我想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我身边的那几个男人都会这么色,而且还不是一般的色,甚至不只是对女人色。于是我不管怎么被拒,都一直不肯放弃,因为我实在不想在那几个色男人的影响下,变得只会喜欢男人。可是我的心其实还是很受伤的,正如当初那辆三轮车被拖走的时候,虽然我没有哭出来,但是那却是因为我以为那个戴红袖章的叔叔和之后来的那两个大汉只是和我们一样想骑着三轮车到马路上耍酷而已,等他们爽够了,就会把三轮车还回来了。这个希望在漫长的等待中渐渐的消亡,当我意识到三轮车已经从我的生命中永远的抹去的时候,我懊恼无比,也伤心无比。从此我只能看着附近的小孩骑着扫把扮巫婆,心里想着为什么我就不能满足于扫把,至少我不用整天发愁找不到扫把,而我既然能从白马降级到三轮车,那为什么就不能再从三轮车降级到扫把。还好接着我就去学校上学了,所以也就不用再被扫把、三轮车、白马之类问题所困扰。当然我说了这么多,要强调的是当时对于那辆三轮车我还是很伤心的,正如现在对于这个打扮得像男人的女人。

一个这样的比喻,显然是非常欠揍的,至少我也应该把她比喻成白马,而不是一辆三轮车,还是残疾人专用的。但是对此我不会太过担心,因为她从来不会来看我的文章,正如我从来不会去陪她打牌一样。虽然这两件事情都很明显的摆在那里,但是我们都不会去做,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还是我,她依然是她了。其实如此这般的感情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很难变成太阳甚或月亮,最多只能成为星星。而星星即使再大再亮也只是一颗星星,因为它离我们实在太过遥远。所以我们只有在酒足饭饱,百无聊赖的时候,才会坐在那里,端杯红酒,一颗一颗的数那些属于我们自己的星星。而只有当两个人互相靠近,用心去交流的时候,才会发现原来对方那么吸引那么重要,那颗星星也越来越大,越来越亮,亮得过月亮,亮得过太阳。那个时候也许就不用麻烦的爬到阳台上晒太阳看月亮了,只要看着身边的人就行了,然后轻轻的在她的耳边说,You are the sun and moon to me!

太阳、月亮、星星三部曲之三

看月亮

Wednesday, January 5th, 2005

我和大部分年轻人一样喜欢熬夜,所以每当圆月当空,我就特别的清醒和兴奋。老一辈的人通常喜欢管我叫夜猫子,其实我觉得也许蟑螂更加合适,因为猫从晚上七八点太阳下山就开始兴奋,直到早上四五点,而我却和蟑螂一样每天只有那么三、四个小时是清醒的。

作为一只蟑螂来说,我应该挺喜欢月亮,但事实上我恨它。

幸而我很少会看到月亮,那是因为北京夜晚的交通使我在路上走的时候很少敢抬头看着天,而回到房间里我抬头又只会看到天花板。可能的机会也就只剩下停电的夜晚,每到停电,我和朋友们都会被硬生生的拽回到无趣兼且空虚的现实生活中来,于是我们便打着各种名目出去喝酒吃饭,那个晚上我们说的话也许比一年中其他时间说的话加起来还要多。话多了酒就喝的更多,以至于酒店关门我们还要提上那么几瓶跑到阳台上去喝酒数星星。可是你知道北京的空气除非你饿晕了或者不小心撞到头,否则是绝对看不见星星的。于是我们数完路灯就只好数月亮,数了几十遍之后,偶尔那些扬言自己清醒的人会告诉我月亮只有两个或者四个而不是我所谓的那么二、三十个。不服气的我总要趁着酒意,嗷嗷大叫着找张梯子爬上屋顶,然后用喝光了的酒瓶子去砸那些该死的月亮,希望能砸几个下来证明我的数学确实是已经从小学毕业了的。

其实拿酒瓶子砸月亮是一种很不成熟的举动,幸好楼下是个小广场,停电的时候那里总会聚集很多同样空虚无聊的人,所以我的酒瓶子经常砸到人并且不会碎。因此第二天我总可以幸运的在广场上找回一些带着血渍但尚算完好的酒瓶子,然后拿到小贩那里换个六、七元钱补贴生活费。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我的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了五年,在差不多第三年的时候,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马子,于是他的人生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我也渐渐相信人在爱情魔力的驱使下可以做出一些平常完全做不到的事情,比如晚上12:00前睡觉,早上8:00前起床,然后中午跑上几千米去买饭回来喂一个只知道看电视的婆娘。不管怎么样,他很在意他的马子,他的马子对他也实在是没说得,比如为了节省他们的开销,她经常抢我碗里的饭吃,并且每次晚上停电我们去喝酒,她总要在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之前把广场上那些酒瓶子都捡走。不过,再美丽的爱情也要经历磨难,每次他觉得苦恼,虽然我总认为这和他那间歇性的便秘有关,他总要拉上我到阳台上面去看月亮。这个时候他从来不喝酒,只是傻傻的看着月亮发呆到天亮,然后告诉我他的马子就像是月宫来的仙女,而我就很配合的吐啊吐啊。

为此,我更加恨月亮,要知道虽然我喜欢熬夜,但也绝不是陪着一个男人在阳台上发呆,何况这个男人已经有了马子。

上面说了这么多,我始终隐瞒了我恨月亮真正的原因,其实那是因为我是一个狼人。所谓狼人,就是在平常日子里和所有人一样的人模狗样,只是到了月圆之夜会变身为狼。变身对于狼人来说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羞愧的,要知道变身后的狼人不仅可以让半夜独身行走的女性兴奋得尖叫,还可以帮那些道貌岸然、油光满面的有钱人暂时保管钱财,最妙的是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完全不用怕被人认出来。问题是我变身之后不但长得比纯种的沙皮狗还要丑,而且跑不过乌龟。为此带来的自卑不是用言语可以描述的,更惨的是我总记不得月圆的日子,于是经常和朋友聊着聊着,便忽然消失不见了,然后在朋友到处找我的同时,我还要花一整晚的时间爬回宿舍。

故事总有峰回路转的时候,那天我忽然发现月亮开始变圆,身体开始发浪,便匆匆的离开学校,准备回宿舍,结果却提早变身。当我花了三个小时爬到学校门口时,刚好碰见我们实验室唯一的一个女生。见到这个颇有暴力倾向的男人婆,我满心以为她会把我当成皮球一脚踢开,结果却被她拎起来抱在怀里。我从来都不知道她可以这样迷人,这样温柔。我的记忆里,那晚的风一直轻轻的吹着,抚摸着我的脸颊,扣着我的心扉,仿佛不停的述说一个故事。她的头发在风中翩然起舞,整个天地寂静一片,只有她和我。当然我忽然变得这么诗情画意,完全是因为我正靠在这个温柔的男人婆的胸脯上,我从来没有想过A-cup也会让我如此的亢奋。也许对于狼人来说我色了一点,但是我都这样了,你还忍心不让我色嘛。

那天晚上,她把我带到了她宿舍的楼下,这点也让我很感激,因为我住的地方和她的挨着。她将我轻轻的放在地上,笑着说声再见,转身离去。看着她的背影,我连毛都竖了起来。

当我高高兴兴花了整个晚上的时间爬上阳台想享受一下月光的时候,迎来的却是初升的太阳。
我的朋友正好在阳台上郁闷,看到我,皱起眉头,“你怎么光着身子跑上来了。”
我耸耸肩膀,“晒太阳啊。”
“那也不用光着身子吧。”
“我要晒屁股。”
“新习惯?”
“正准备培养。”
“敬仰。”
“客气。”

我走过去和他站在一起,看远方升起的太阳。那天边的云彩却使我想起男人婆的胸脯,我拼命的晃了几下脑袋,却怎么也挥之不去,“看来我真的喜欢上你了,”我不禁叹道。
我的朋友忽然浑身一颤,摔下楼去。

太阳、月亮、星星三部曲之二

晒太阳

Monday, September 27th, 2004

我有一个嗜好,那就是在艳阳高照的时候跑到楼顶上晒太阳,晒晒胳膊晒晒腿,晒晒胸膛晒晒背,但是我最喜欢其实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晒屁股。自从人们过完所谓的孩童时期之后,屁股就一直被包得严严实实的,这很让我为它鸣不平,凭什么脑袋可以露在外面,屁股就必须裹在里面,难道就因为脑袋比屁股多长了些东西?

常年累月的不见日月,使得我们的屁股远比身体的其它部分来的白,以至于我可以很明白的分辨出澡堂洗澡的人里多少穿三角性感型,多少穿四角行豪迈型。而我则因为经常晒屁股,所以每当洗澡的时候都很自豪的发现没有人可以看出来我穿什么型号。只是有时候我晒得太厉害了,于是便有人传说洗澡的时候看见一个穿了一条从上腹部一直裹到膝盖的大内裤的人去洗澡,并且这个人很喜欢晒太阳,所以脱了衣服也能看出来。当然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应该明白我不是裹了那么一大截去晒太阳而是相反的露出那么一大截,只可惜这个世界上有脑袋,并且经常带在身上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我的这个嗜好经常得不到朋友们的理解,通常我对他们说今天太阳不错,我要去晒屁股的时候,他们总是认为我说的是要去晒被子、褥子之类的,甚至他们宁愿以为我要去晒椅子、桌子、杯子也不愿承认我其实是想去晒屁股的事实。然而最尴尬的是,在我说了我要去晒屁股之后,他们以为自己听错,偏执的多问一句,你说什么?这个时候,如果我告诉他们我说的是我想去晒屁股,那么就会因为有耍人的嫌疑而换来一通暴打;如果我说别的,就会因为我不老实而换来怀疑和警戒的目光,并且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很庆幸的是,有一个和我一起住了五年的朋友,愿意花时间陪我去晒屁股。只不过我晒屁股的时候,他却只晒他的脸,我总是很不能明白脸整天露在外面,何必单独找个时间跑出来晒,并且他的屁股远比他的脸要来得好看。不管怎么样,他很享受这种在阳光下晒脸的感觉,而我也高兴能有人陪我去晒屁股,虽然他晒的不是屁股。

其实,我之所以把屁股晒得那么黑是因为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是我所在实验室唯一的一个女生,她和通常的理科女生一样的不漂亮,并且喜欢打扮得像个男人。我在情场上痛苦挣扎了十多年之后,赫然发现这种模样的女生才是我真正的归宿,长得不漂亮让我很放心,而打扮得像个男人却让我很开心。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有gay的倾向,而是因为我不必担心以后需要花费大半的收入在她的化妆品和根本没有剪裁完毕的布料上面。这笔可观的收入完全可以用来满足我穿着Giorgio Armani,戴着Rolex,开着Porsche到处风光的愿望。

但后来的经历使我发现这个愿望的实现有很大的难度,首先我就泡不到如此这般的一个女生。这种型号的女生居然是相当一部分男人的最爱,而这些男人不是壮得能打死牛,就是有能砸死牛的花花绿绿的钞票。于是我很郁闷,并且感受到压力,为此我拼命的晒太阳,以显得健康一些,还把所有大于十元的钞票都换成了十元以下的,一股脑儿装在钱包里面。

在我晒得颇有成效的时候,我为我的屁股而骄傲,所以我和她说话的时候,经常不经意转过身,背对着她,让她看我的成果,但是她不以为然,并且很认为这是一种没有礼貌、粗鲁、文化水平低的表现。为了教育我,每当这个时候,她会在我的屁股上用力印上一些她鞋底的花纹。要知道,这样一个像投错胎的仙女一样的人物,对于我是完全可望不可即的,所以我总不舍得擦去这记录着我们之间身体接触的印痕,为此我甚至整天不敢坐下来,只好在实验室半蹲着敲我的程序。蹲着敲程序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不但要忍受腿上传来的酸楚,还要忍受他人看怪物一样的目光,不过正是因为如此,我的程序越敲越快,虽然漏洞百出,但是代码量是惊人的。久而久之,系里传出了“骑马蹲裆,程序三郎”的故事,实验室也经常出现一些找各种理由来看我的男女老少,偶尔有的还会喂我吃一些花生米之类的东西。

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有些心灰意冷,我问那个肯和我一起晒屁股的朋友,我为什么泡不上她,他却提醒我去照镜子。于是我左手Nesta的海报,右手镜子比对了半天,终于承认这种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虽然我仍很想知道他的屁股是否和他的脸一样好看。伤心兼且自卑的我从此很少背对着她,在她为我终于得到教诲有所长进而欢喜自己功劳的同时,我也开始坐着敲程序。

“骑马蹲裆,程序三郎”的逝去同样有很多的传说,最大众化的版本是我堕入情网,童子身被破,以致功力不复。这个传说引来很多唏嘘之声,成为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经典教学案例。而我每次听人说起这个故事,都会提几瓶啤酒拉着一起住了五年的朋友到阳台上面晒屁股。酒酣耳热之际,偶尔我会看着朋友的背影想起那个像男人的女人,而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有意无意转过身来,然后我就因为看到那张过分洋溢着男子汉气魄的脸狂吐。他看到我吐,总会过来一边把我的背排的嘭嘭响,一边告诉我啤酒喝多了比吃了楼下两元钱的煎饼还要伤胃,他马子有一次吐的稀里哗啦的,他还以为中招了,其实却是因为吃了楼下的煎饼,说到这里他都会露出愤慨不满的表情,然后转为一种不知所谓的傻笑,并且笑得很恶心。不管怎么样,他很享受自己这样恶心的笑,而我也很高兴有人能陪我喝酒晒屁股,虽然我喝了全部的酒,他晒得也并不是屁股。

太阳、月亮、星星三部曲之一

逝去的那一学年

Tuesday, September 21st, 2004

2003-2004学年对我来说是一个平静的学年,像平常人一样选课凑学分,在实验室捣腾项目,被老板逼急了写点文章,闲里听听讲座,蹭蹭报告,没事还能出去打打牙祭,爬爬山。唯一忙的也只有项目结题的时候熬几个通宵,考试的时候抱一堆几乎能挡住视线的书狂啃。地球于是就这样有一圈没一圈的瞎转了整年。

作学生和老板不一样,博而不精是大忌,特别对于我等只是玩耍匆匆三年的小硕来说。要知道洪七公当年唯一夸过郭靖的两句话,除了夸他正直老实那一句之外,还有就是因为他明白贪多嚼不烂的道理。硕士三年是不短却也绝对不长的三年,三年的修行究竟能不能得道,关键就在于能不能选定正确的目标,然后一头扎下去。第一年就这样随着地球公转过去了,接下来正是我选目标,然后扎下去的时刻,只希望不会扎个头破血流,白搭了一条小命进去。

当然这对于那种天才来说肯定是浪费,他们通常能在考试白热化的时候尚且捉摸埋头苦写的那些女生哪一个比较漂亮,左手在键盘上飞舞敲程序的时候却还能开个窗口用鼠标玩CS。这种怪物只能用来博采众长,接着博大精深,最后开创先河。可惜我出生的时候,就只会对着护士姐姐傻笑,对着医生哥哥发呆,结果被医生和护士联手狠揍了半天才哭得出声来,由此证明我是个甚为标准的蠢才,而且还是一个颇有点好色的蠢才。

2003-2004学年对我来说是也一个很龌龊的学年。在我借着本科毕业、尚未读研的空闲在家里狂睡觉的时候,我大伯忽然跑来拉着我的手从上午一直说到下午,整整用了6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告诫我泡妞要比学习来的重要,更惨的是我妈非常及时的在最后半个小时出现,拉着我的另外一只手就研究生不再提供我的生活费和尽早偿还本科期间所欠非生活费用两大问题征求我的意见,可叹当时点头说好已经完全成为了条件反射,我竟然笑眯眯的一连说了三个好。老妈新经济政策的直接后果是我经常负债和每月快到发饷的那几天眼睛就开始发绿。间接结果是经常借我钱的那几个人在我每月快到发饷的那几天眼睛也跟着发绿。

说到这里我必须承认,我大伯的人格魅力是很让人惊讶的,6个小时的疲劳作战,即使如今我仍然会不定期在睡梦中惊醒。于是我也开始有意无意去找女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结果便经常上演我喜欢的女孩不喜欢我,而喜欢我的女孩却打死也找不到的后现代主义免费电影。当我明白我不能对每一个女孩子都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竟然痛苦的发现我所在的实验室只有唯一的一个女生,而这个女生很早我就对她说过我喜欢你了,久到我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说的了。幸好我脸皮够厚,以至于能坚持不懈的缠着她直到现在。而她也开始对我有些不同于一般人的感情,明显的例子就是在觉得我的衣服颜色比较单调的时候,喜欢在上面印一些她鞋底的花纹。

完了,跑题了,哎!